您可能覺得把有品種權的品種養大,然後帶著一開始象徵原株的標牌一起販售很合理、沒違法。但您這種行為是不負責任的,您不是原廠授權的店家,您無法負責這背後所有可能衍生的問題,您只是在傷害這個事業。或許您一開始的初衷是喜愛這個品種,但當您販售時,您就應該要負起應有的責任。
請不要打電話或寫信來詢問能不能賣有標牌的原株,不行!!我只是沒有直接跟你們表明,不代表您能說我默許。您去諮詢相關法令,說這種販售行為沒違法,所以沒關係。在法律角度我或許站不住腳,所以我通常不會直接說不行,也不想在那邊跟您爭論法律上的文字遊戲,浪費我的時間。
最後,呼籲大家,如果有看到"賣家"在各大社團販售有品種權的玫瑰,請不要跟他們買。